有限,還是有罪?

          文/范學德

  我們都一樣

  當二十世紀接近尾聲時,大陸文化界的名士“二余”(余杰與余秋雨),就懺悔問題展開了爭論,“懺悔”這個詞于是走進許多中國知識分子的視野。于是問了另外一個問題:人為什麼要懺悔?

  有人答:是因為人是有限的。

  這話往白裡說,就是人都犯過錯誤。但人無完人,誰能沒犯過錯誤?何況,對于犯錯誤,我們早就有了法寶:要批評、自我批評,要檢討、無情鬥爭。既然自我也批評了,而該鬥的也鬥得差不多了,為什麼還要懺悔?

  答案是因為人的理性有限,無力探求一切真理;人的知識有限,其“真知”中亦包含著人認識不到的謬誤。至于說到德性,不提也罷,現實之我若注視著理想之我,怎麼能不臉紅?少年的純真哪裡去了,我怎麼也會隨波逐流,到如今變得俗而又俗?還有靈性呢?得意時高揚人為萬物之靈的人,常常連人有靈性都不承認,又如何論及靈性!

  也許,呼籲懺悔是為了淨化心靈?是啊,哪一個人頭上沒有一塊烏雲,哪一個人的腳底沒沾過泥土?更何況我們心中還有那不忍心審視的骯髒;更何況我們的記憶深處還有那忘卻不了的過去。

  難道是為了我們可以問心無愧,我們就需要通過懺悔來消除那深深的內疚、慚愧與歉意嗎?當一個人已經為那一切道了歉之後,他還需要懺悔嗎?

  需要!我之所以需要成為一個懺悔者,是因為我有罪。我得罪了上帝,我得罪了人。

  站在懺悔者面前的,一直注視著懺悔者的心靈的,是至高的唯一者──上帝。當懺悔時,他來到了那位創造天地萬物並且判斷人心的主的面前。而當他懺悔時,那洞察人心的主在看,看懺悔者心靈的最深處。並且,不僅查看,還在傾聽、安慰、饒恕與赦免。

  在福音書中,耶穌講了一個千古長新──浪子回頭的故事。其實,我們都是浪子。而只有當我們醒悟到我們不配稱為上帝的兒子時,我們才能心悅誠服地承認:主啊,我背離了你。如今,我要回頭。

  于是,呼籲懺悔,就不只是呼籲人應當有道德的真誠和勇氣面對著自己的良心、反省自己心靈深處那擺脫不了的黑暗,不,不是這樣的。呼籲懺悔,就是呼籲上帝來到我這個人的生命中,就是我自己親耳聽到了上帝呼喚我回頭吧,于是,我來到了那至高者的面前,說:“上帝啊,我有罪了,求你饒恕我。”

  懺悔者是在罪孽的深淵中向上帝呼救的人,他向上帝獻上了一顆為自己的罪孽而憂傷痛悔的心。

  大手筆之家書

  人需要懺悔,這不能從人犯了某一個錯誤之後說起,而必須從“起初,上帝創造天地”談起。

  有一位弟兄說:聖經是上帝寫給世人的家書。在這家書中,上帝告訴世人的第一句話就是:“起初,上帝創造天地。”我是一個愛看書的人,我從來就沒有發現任何一部書、任何一篇文章有這樣的大手筆,有著空前絕後的開頭:它語言是如此樸實、如此精煉,直指一切存在的根基。

  而上帝創造的最高峰,就是創造人。經上說:“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,就是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了人;他創造的有男有女。”。(《創》1:27,註一)

  人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像創造的。這是思考一切人的問題(包括懺悔在內)的基本出發點。

  承認人是被造的,就是承認無論人發展到了什麼階段,都是一個被創造的存在。因此,無論人是否相信上帝,他始終面對著兩個問題:

  第一,他與上帝是不可分割的,上帝是人生命的源頭。即使一人背叛上帝,他依然生活在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中。

  第二,人是一個被要求的存在。上帝創造了人,他對人有要求。上帝要求人按照上帝的命令而生活,去愛上帝。這是人的生命之路。

  著名的猶太神學家赫舍爾有一個深刻的分析──在希臘人的心目中,人首先是理性的存在,理性使人同宇宙一致。而根據聖經的看法,人首先是受到支配的存在,是可以對他提出要求的存在。核心的問題不是:“存在是什麼?”而是:“對我有什麼要求?……”柏拉圖通過蘇格拉底問﹕什麼是善?而摩西的問題是﹕上帝對你有什麼要求?”(註二)

  從以上這兩點出發可以看出,即使在今日,人的有限性本身依然不是罪,正因為存在著這一個人永遠也不可能擺脫的有限性,才使那些個人謙卑地來到了獨一的無限者面前,承認我不過是一個人,一個被創造者,如此而已。進而他就會心悅誠服地信仰創造者上帝──並對他說:“主啊,你對我有什麼要求?請說,我願意順從你。”

  一個有限者對另一個有限者說的是道歉,而懺悔者對上帝訴說的是自己的罪。這一悔罪的前提是,他承認自己是一個被造者,他承認造物主對他的要求具有絕對的性質。當他用這一絕對命令來衡量自己時,他敏銳地認識到了:“我不能不懺悔。”

  《國際歌》代表的

  雖然有限不是罪,但罪卻直接與人的有限性相聯繫。

  罪就是有限的人拒絕承認自己的有限性,反而認為自己是無限的,認為人是絕對者。他或者自立為王,宣稱我就是我的上帝;或者拼命抓住人所創造的知識、文化、科學、技術、政治制度等等東西,並把這些東西視為最高的價值。

  美國著名神學家尼布爾說:“按照先知的看法,人的真正罪惡,乃是不願承認他的軟弱、有限和依賴的地位,而妄想抓住某一種人所不能有的權力和安全,同時企圖超越被造物的限度,虛張自己的德性與知識……人的罪是由于他的虛榮和驕傲,妄以為他自己,他的民族,他的文化和制度是神聖的。所以說罪惡乃是人不願承認自己的被造地位和對神的依賴,而圖謀自己的安全獨立”。(註三)

  因此,人與歷史的根本問題都不是人如何超越人的有限,而是有限的人如何從自己的罪之中被上帝拯救出來。對基督教信仰探索也不是要看有限的人如何認識上帝,而是有罪的我如何能與上帝和好。

  一部人類史,特別是自文藝復興、啟蒙運動以來的近代、現代史,就是人否認自己的罪性,而立自己為天下的主人、為命運的主宰者的歷史。

  啟蒙運動的功績就在于它看到了人有無限的潛力,具有發展的無限可能性。的確如此。沒有人能夠知道人發展的極限,只有上帝知道。問題的關鍵不在人具有無窮的發展潛力,而在于人無論發展到什麼階段,成就有多大,他仍然是有限的存在,並且,他的成就反而使自己處于一個更大的受限制的環境之中。並且,他所成就的一切不僅帶來了更大的善,也造成了更大的惡。

  人能不斷地超越自己的有限性,這就是人的偉大;但這一相對的超越者本身依然是有罪的、有限的,這就是人的渺小。而最可悲的是這一偉大而又渺小的人居然相信,他只要依靠自己的能力,努力奮鬥,就可以超越人的被造地位與有限性,從而使人變得像神一樣,或者說,人就是神。

  人以為只要人類的知識不斷發展,科學不斷地進步,人就可以認識一切,換言之,人就能成為宇宙間無所不知的最高存在。

  人以為只要生產力高度發展,物質生活極其豐富,就可以從根本上改變人的生存。于是,人所掌握的某種力量--生產力(以金錢代表)就成了無所不能的力量。

  人以為只要實施了民主與自由,人就可以控制整個社會的發展。他們完全無視人本身是被控制的,他是被自己的罪控制的。而最大證據就在于他以為自己是一個全權而又全能的控制者。

  人以為只要人類學、心理學等人文和自然科學高度發展,人就可以認識自己。並且,把道德和宗教信仰歸結為私人問題。于是,一方面,他以為自己無所不是,把自己有限的善絕對化;另一方面,他又用惡是相對的,來掩蓋自己種種的醜陋邪惡的行為,並以為這只是個人愛好的不同。

  “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,也不靠神仙皇帝,要創造人類的幸福,全靠我們自己……”這寫于現代社會中的《國際歌》,正集中地表達了現代人的心理──我就是我的上帝。

  這就是罪了。這就造成罪了。

  遙想當年,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,我以為自己終于從對假神的崇拜中解放出來了。結果卻是,又急急忙忙地投入到了對科學、對民主與自由、對祖國的崇拜之中,把它們當成了上帝。雖然我也知道,古往今來,有無數的罪惡都是在自由與革命的旗號下進行的。但我卻以為,只要革命再徹底一點,自由再擴大一些,生產力再發展一些,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。

  這就是人之罪,他本是上帝的兒女,但卻拒絕承認上帝是在天上的父。上帝造了人,人卻與上帝為敵。耶穌尋找你我,而你我卻扭過頭去,堵上了自己的耳朵;他把那麼多的見證人放在了我們的身邊,我們卻還要求上帝將他自己證明給我們看看。

  但一個有罪的人怎麼能看到上帝呢?人不承認自己不信上帝的罪,那麼,他又怎麼可能迎接上帝來到自己的心中呢,他又怎麼可能懺悔呢?

  人之有限轉變為有罪的最後證據,就是這個人拒絕認識自己的有限,反而不信上帝,繼續地叛逆那獨一無限者──上帝。

  有限者之驕傲

  是驕傲導致了人既看不見上帝之為無限者,也不明白自己為有限者,更拒絕成為一個懺悔者。

  帕斯卡爾曾經用人只不過是“一根能思想的蘆葦”(註四)來形容人的軟弱性。但最令他驚訝的,“就是看到每個人都不驚訝自己的軟弱”(註五)。我們是那麼自信,以為我知道真理是什麼,道路在哪裡,命運將走向何方。我們相信自己掌握了正義,站在正義一邊。儘管到頭來,每次都發現被騙了,但我們卻仍然相信,那是別人的錯誤,而不是我自己的錯。

  帕斯卡爾承認:“理智的最後一步,就是要承認有無限的事物是超乎理智的;假如理智認識不到這一點,那它就只能是軟弱的。假如自然的事物是超乎理智之外的,那麼我們對超自然的事物又該說什麼呢?”(註六)

  但人的驕傲卻使人以為,我的理性是我心靈中的國王,我要用理性來要判斷一切,衡量一切。

  驕傲的人怎能明白,用理性來判斷一切恰恰是最不合理性的,因為人世間有許多問題是不可能用理性來衡量的,像“情人眼裡出西施”,如何用理性衡量?

  奧古斯丁以“驕傲”定義“罪”,他說:“邪惡的意志是如何開始的,只是由于驕傲。驕傲豈不是一切罪的開端嗎?驕傲只是一種頑固的自高意向,人想離棄那本為靈魂所惟一依附的上帝,而以自己為生命之源。”(註七)

  人最難戰勝的仇敵就是他自己,這話說的不錯。但是,所謂的“他自己”指的是什麼呢?就是他的驕傲。

  驕傲是人心中的魔鬼,他所說的話,正是聖經中的魔鬼“明亮之星”所說的大話:“我要升到天上,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到上帝的眾星之上……,我要使自己像那至高者一般。”(《賽》14:13-14)

  驕傲在哪裡,魔鬼就在哪裡。

  一個有限者卻以無限者自居,這真是著了魔。

  沒有一句“對不起”

  人因驕傲而陷入罪中,又因為驕傲而拒絕從罪中被拯救出來,拒絕向上帝懺悔。拒絕懺悔,這就是有限者的執迷不悟,迷就迷在他仇恨黑暗但又不願意來到上帝面前承認,黑暗是他渴望擺脫但卻始終也擺脫不了的陰影;迷就迷在他渴慕美善,又不願意看到一切的美善都是指向上帝的,並心悅誠服地讚美:“主啊,你真偉大!”

  人拒絕懺悔的最後一招就是:把自己躲藏到“眾人”之中,說:“我之所以作了這樣的孽,是因為他人如此……這一個“他人”,可以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,可以是社會、國家、民族、政黨,也可以是領袖、領導、老師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朋友,等等。

  聖經中記敘了人類的始祖──亞當和夏娃的故事。以往,我只注意到了他們倆人偷吃了禁果(仍是驕傲引起的不順服,為的是“會像上帝一樣”)。現在,我認識到了﹕實際上他們犯了雙重大罪:抗上帝之命(“你不可吃”)在先,拒絕向上帝懺悔于後。而人們往往忽略了這後一個罪。

  可以說上帝給了人雙重的機會﹕警告人于先,又呼喚人懺悔于後,但人都失敗了。

  在亞當和夏娃犯了罪之後,上帝對亞當的呼喚是“你在哪裡?”上帝對夏娃說的是:“你做了什麼事呢?”

  而上帝的呼喚正表明:人之需要懺悔,不是由于人的有限,而是由于人有罪,是他們陷入了罪惡的深淵中還拒絕回頭,還毫不理會上帝出于至愛的呼喚。

  事實正是如此,他們倆人連一句“對不起”都沒有說,更不必說承認有罪了。亞當把責任推給了夏娃,而夏娃則說是那蛇引誘了她。同樣的邏輯,真是夫唱婦隨:拒絕在上帝面前回心轉意,拒絕悔改。

  亞當和夏娃提供了一個經典的模式,就是人犯了罪之後,他不僅沒有勇氣去悔改,反而以外因為藉口,為自己開脫罪責。

  有罪的人犯了罪之後還拒絕懺悔,這樣,他的罪就成了死罪,罪的代價就是死。“你們應當悔改,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使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”(《徒》2:38)這就是耶穌通過彼得,向世人發出的呼喚。“主啊,我有罪了”,這就是懺悔的人在上帝面前說出的第一句話。而這一句話正表明了他為什麼必須懺悔。□

 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,現住美國伊利諾州,自由傳道。

  註:

  一、聖經《創世記》。文中聖經引文,皆引自〈聖經新譯本〉,天道書樓。

  二、劉小楓主編《20世紀西方宗教哲學文選》(上),上海三聯書店 ,第157頁。

  三、(美)尼布爾著,謝秉德譯《人的本性與命運》,基督教文藝出版社,1989年版,第136頁。

  四、(法)帕斯卡爾著,何兆武譯《思想錄》,商務印書館 ,1985年版,第157-158 頁。

  五、六、同註四,第167頁,第127-128頁。

  七、同註三,第200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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