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人之路面面觀(一)牧者與長執、同工

          邱志健

  人人皆祭司

  在教會中,我們應有一個基本的認知,就是“人人皆祭司”。正如《彼前》2:9:“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”在教會裡,人人都應當事奉,沒有什麼聖品人員和平信徒之分。但有些人很喜歡“在野”作意見領袖,卻不願意接受名份,表面上好像很清高,其實是在逃避責任。

  同工的責任之一就是要自己忠心的事奉,或是在教會的事工上被安排、受託付;或是主動的發掘,在整個教會的配搭系統得到肯定、印證而開設的事奉。同工的另一個責任就是帶動其他的信徒一起參與事奉,這是很不容易,是要刻意培養的。自己能夠做的事情也要帶人一起來作,做榜樣、教導到一個地步,能夠授托給他人,這樣就帶出同工來了。帶出同工的目的,並不是讓自己休息,而是使更多的同工投入參與事奉。

  蒙恩罪人

  事奉時要認識到,我們都是蒙了恩典的罪人。認識到自己的不完美,在面對別人的不完全時,才能夠互相激勵、接納及体諒,並一同追求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。當被批評時,不要太驚訝,因為你不完全,批評你的人也不完全,在兩個不完全的裡面,產生問題的機會是非常大的。

  我遭到批評時,也會受到傷害,但我會檢討批評得對不對。如果是正確的,我知道是上帝用批評我的人,作我最好的督促。那就要感激,要謙卑地認錯。如果批評得不對,我不用去爭辯,要學習原諒,事實最終會獲得澄清的。

  當我被批評時,也常會感謝主的恩典和憐憫,因為批評我的人並不真了解我,否則就會批評得更狠。神若究察罪孽,誰能夠站立得住呢?如果他用上帝的眼光來挑剔我,我就真無地自容了。

  認識自己是蒙恩典的罪人,常存感恩的心,就不易有挫折感。學習不要用完美的標準去苛責對方,彼此接納体諒,坦誠而真實地相對;尋求別人成為我們的扶持和幫助,也樂意伸出援手來扶持和幫助別人。要學會《雅》5:16所說的“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。”

  我們也要慎防把自己絕對化,認為我的東西絕對正確,只許別人聽我,而不聽別人。實際上,我們可能因不瞭解情況,而判斷錯誤,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其他人身上。

  要允許看法意見的不同,學習彼此尊重。如果同工中不能夠達到共識,可能是神的時間沒有到。如果我們都能夠以謙卑束腰,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,那麼,我們在一起配搭,就會有更好的效果。

  牧養監督

  牧者有責任來造就同工,同工也有責任造就牧者。長執、同工是群羊裡面重要的一群,如果牧者時間不夠分配,無法顧及全部的羊群,就應當優先照顧長執同工。反過來,長執同工亦有責任幫助牧者成為合神心意的牧者。教會有好的傳道人,會幫助教會成長;同時,好的教會也會幫助傳道人成長。傳道人在教會裡面會成為怎樣的人,他自己有責任,教會的同工也有責任。我切切盼望長執要做信徒的榜樣,不只帶領別人,更要身先士卒,與牧師組成事奉的核心團隊,同心奔走。

  牧者不只是對全教會有牧養的責任,還要餵養、教導、帶領,裝備成全聖徒,為要做群羊的監督。監督不是消極的管束,而是像《徒》20章所說的,“聖靈立你們做全群的監督”。當有豺狼混入教會時,極需有真理的護衛者及分辨者,這就是牧者保護監督的重要責任。

  而現在在教會裡,我們很少做、不敢做的,恰恰就是屬靈紀律方面的監督。當問題產生時,我們能不能在聖經真理、在神的愛裡,為著挽回信徒,為了教會免受更大的傷害,執行適當的屬靈管教和紀律;或是像當年的哥林多教會,在小事上挑剔計較,在重大的罪惡上做濫好人,縱容、不敢處理?

  耶穌說:“我是好牧人。”好牧人就表明他不是雇工。牧者是在神的引領下,向神負責牧養群羊的,不是教會聘用的雇工。表面看是聘請的,但是實質是教會和主的僕人,共同尋求神的引導,建立配搭的關係。

  雇工只顧自己的利益,碰到問題,就把羊群丟掉,逃之夭夭。而真正的牧人,為羊捨命。當耶路撒冷的教會遭逼迫的時候,有一件很美的事情,就是門徒四散,使徒卻留下,教會的領袖留在那裡,見證在那裡,那就是主的僕人。

  前幾年,我的教會要尋找英文的傳道同工,神感動我跟整個聘牧委員會的長執同工說,雖然我們需要面談,但是我們不是雇主,他不是被雇的,我們要禱告,尋求神的引導,帶領祂的僕人來。

  感謝主給了我們一位同工,他在神的面前是一位忠心的工人,雖然他並不完美,但我們的教會也是不完美的,我們不可能期待找到一個完全的傳道人,所以我們需要互相學習、共同成長。

  認識群羊

  要學習認識群羊,這是很重要的,如果你記性不好,就在主的面前多為你的羊提名禱告,就會記得。好牧人認識並且顧念自己的羊,到捨命、到犧牲自己的地步。他有保守看顧的責任,長執也應當這樣。長執一定要記得教會弟兄姐妹的名字,要常為他們禱告。

  《彼前》5:1-4講到做長老,也是牧養方面的,要牧養,要按著神的旨意來照管群羊,做群羊的榜樣,而不是轄制。另外有很重要的一章聖經,就是《結》34章,那裡,主責備祂群羊的牧人沒有好好地牧養,主說:“我必親自做我羊的牧人。”

  《以西結書》34章值得我們所有牧師、傳道同工好好地讀,常常地溫習,作為提醒和鑒戒:第11節,“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,將他們尋見”;15,16節,“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,使他們得以躺臥;失喪的我必尋找,被逐的我必領回。受傷的我必纏裹,有病的我必醫治。只是肥的壯的,我必除滅,也要秉公牧養他們”。

  為什麼羊有肥的、壯的、有受傷的呢?因為在羊群裡面有調皮搗蛋的,有欺負羊的,有的羊會排擠別的羊,把瘦弱的羊趕走。牧者有責任去保護,並且要施行判斷。有時羊群之間的不和諧,也是牧者的責任。所以《結》34:17說,“我必在羊與羊中間,公綿羊與公山羊之間施行判斷”,20節,“在肥羊與瘦羊之間施行判斷”。

  神主不是民主

  長執同工也是牧養的對象,要把他們當作服事的對象,當作我們的同伴和同工,要關心帶領他們。儘管有些教會裡,長執同工比較強勢,自視為老闆,因為是他們開會把傳道人聘雇來的。有的長執會好像董事會,牧師是他們請來的總經理,他們要看牧師的業績如何。但是,牧師不要把長執看成老闆,也不要把長執看成敵手。長執是我們首先牧養的對象,要讓他們成為我們的同伴,同工,一起禱告,一起尋求,一起來分擔事奉的責任。

  如果長執同工很老練,就應當信任和授權,彼此分擔。如果他們在事奉上需要培養,我們就要關心、幫助、裝備、教導,要謙和,以低姿態來牧養和帶領,培養他們成為教會事奉的夥伴。

  教會是神主,不是民主,不是多數人通過的就對。但是,對牧者而言,如果能夠更多地敞開,使大家共同參與尋求,是很重要的。如果你是教會的創辦牧師、傳道人,不要處處以創辦人自居,而抹煞、忽略神才是教會的主。如果教會已經建立了一段時間,你是後來被邀請來的,就要曉得教會有一些既定的傳統,學會瞭解並且尊重。如果有一些只是做法習慣的不同,不要太計較,學習去接受順服;如果真有很大的錯誤,求主給智慧提出來。

  重要的是,你不是被請來就自動成為屬靈的領導,要在見證、愛心、事奉上做榜樣,建立屬靈帶領的權威。在帶領的角色上,要以德服人,以你的靈性、事奉及對主的忠心,贏得大家從心裡的尊重和甘願的配搭。

  僕人之格

  從另一方面講,教會要學習尊重並且善待主的僕人。有些人有一種心理,就是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,再加上錯誤的屬靈觀,以為吃苦就是屬靈,于是就給傳道人苦頭吃。其實,當你對神的僕人慷慨時,神也會對你慷慨。尊重、善待你的傳道人,會讓你的傳道人在恩典裡面更有恩惠。

  傳道人也要尊重同工和弟兄姐妹,我們在事奉主的道路上是同工,是夥伴,不是“同攻”- 互相攻擊。要在神的面前自重,不卑不亢。既是主的僕人,就要在神的面前有僕人的格,是一個謙和的僕人。不只是願做神的僕人,而要像保羅在《林後》4:5說的:“我們原不是傳自己,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,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。”

  如果保羅對腓立比教會說,“我做你們的僕人”,那很容易,因為腓立比教會是他貼心的教會。但是哥林多教會不諒解他,批評他,攻擊他,懷疑他使徒的身份,說他寫起信來很厲害,見面言語粗俗,其貌不揚等等。他還對哥林多教會說,“我做你們的僕人”,那就不易了。牧者因主的緣故,也要如此。

  對牧者而言,教會事奉中最大的成就,不是自己有多少表現,而是容許主藉著他來激勵、裝備、造就同工為主作工。哪怕有一天,已經算不出牧師做了什麼,因為牧師已經化在所有的事奉裡,化在弟兄姐妹的身上,讓他們可以為主做成大事,那就是主得榮耀的時候。□

  本文是作者在2002年8月加拿大多倫多“工人之路”培訓營的講章,由王天梅、天嬰整理。原文甚長,限於篇幅,只取其精華,有興趣一窺全貌的讀者,可向加拿大校園團契索取錄音帶(地址見本期48頁)。本文經講員過目。明年本刊將繼續刊登作者另外三篇講章,“恩賜的管家”、“團隊精神”及“平衡的生活”,請拭目以待。)

  作者曾在福音機構及教會事奉多年,現任國際關懷社(Care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)總幹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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