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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奔 渠

  我於1996年8月來美國奧蘭多市聽到福音,在1997年1月受浸歸主。時間很短,但心路曲折艱難。

  人的結局是“無”嗎?

  我成長在無神論的環境中,一直以“自力更生,奮發圖強”作為進取、自我完善的途徑。如果自己不認真、刻苦、約束,不具備應有的實力,天上掉不下來“餡餅”,所以一直無法完全信靠某種信仰。

  但我也不是個絕對、徹底的無神論者。其實,很少有人是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。我們對自己,對未來常有種無力感,常感覺“外面的世界很精彩,外面的世界也很無奈。”我很努力,也擁有了必要的條件,為何仍達不到目標?我們通常解釋為,生活中存在著機遇,可機遇從何而來?何時會來?我們不可知,只好麻痺自己:機遇總是青睞勤奮的人。

  可是這種深至心靈的茫然、焦慮、不平,常使我們絕望,使我們對人生的價值產生疑惑:我為什麼活著?活著就是拼盡心力尋求機遇,追求世俗的成功——學位地位、金錢、愛情、友誼嗎?這種成功很難完全達到。而且慾壑難填,得到一個還要另一個,達到一定層次,還要更高層次。即使一切都有了,一旦面對死亡,一切便毫無意義,都歸於“無”。不僅我們竭盡全力得來的成功,這“結果”歸於“無”,我們在追求這“結果”的“過程”中,所得到的一切有價值的品質,如体驗、成熟、堅韌等等也歸於“無”。任何有價值的東西,在歸於“無”的結局面前,都變得毫無意義。例如你現在很快樂、很滿足,但當你認識到這快樂、滿足不能持久時,你還能真正快樂起來嗎?一朝有的“酒”是不能讓人真正沉醉的,充其量只是一種麻醉。如果活著的結局是死亡(無),那活著也毫無價值,只是多餘!當然這裡還有價值觀的問題。

  那麼,如果活著不是追求世俗的成功,而是精神上的,例如恬淡、平和的心態,以及為別人而活等等,是不是好一些了呢?且不說人靠自己修行、熬煉能否真正達到這個境界,就說這境界本身——依賴於自己的恬淡、平和、無欲無求的價值性,是已經把人降低了地位。淡出紅塵就是逃避現實。未來,是一種動物性的混沌狀態。

  至於活在別人心中,肉体雖死,但精神永存的想法也很可笑。人的價值不同,且標準始終在變,如何使我們的精神永世萬代被人稱頌?何況既然已死,被人稱頌的精神與我們何干?無論是輕如鴻毛的死,還是重於泰山的死,對死後的我們有何意義?

  與生俱來的“罪”

  這種從外到內的無力感、絕望感,也讓我感受到由內到外的無力與絕望——我們心靈深處的罪性(Sin)。這一點,我在上初中時,就從一個十幾個月大的嬰兒身上聯想、認識到了。當時那個小幼兒還不知道好、壞,只有一個無邪、潔白、稚嫩的心。但她竟很容易地被醜惡所沾染,而做了十分惡劣的動作。我實在不能認同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人如果不是生來就有罪的傾向,做父母的怎麼會常常感嘆自己的孩子,辛辛苦苦地言傳身教,並營造良好的道德環境十幾年,可是只與壞孩子待一天,怎麼就學壞了呢?學好不容易,填鴨都填不進去,學壞卻不用教。

  再說成年人,我是很軟弱的人,常常覺得不該做的偏偏去做了,該做的卻沒法讓自己去做,沒法“嚴格”地用學到的道德標準、價值觀念去“占據”我的生命。我把握不了自己,自責、悔恨、激勵、監督都沒有用處。當然,我仍認為自己是個好人,沒有犯罪(crime),因為我一直在約束自己,反省自己。而有那麼多人麻木、放任,而我確能以正直(做事有原則、有標準)來要求自己。但即便如此,罪性卻仍然緊緊拉著我。儘管有良知,卻總要硬著脖子往惡路上走,總是有向罪的傾向。無論如何修煉,想自我完善,如何懂得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的道理,還是無能為力,無法改造我自己。

  所以當我聽到福音,很想信仰上帝。我真需要有外力來幫助我,因為靠我自己在這世界上闖蕩,實在已經碰得頭破血流、傷痕累累。

  走出進化論

  我一直相信有超人的力量或實体存在,也以各種解釋來減輕對死亡的恐懼和絕望。甚至不願、不敢接受一死百了的觀念,以支持、麻痺自己活下去。現在想來,我一直持有的是不可知論。我那時認為,人死後很可能仍存在,只是人現在的認識和科技水平,還沒法了解究竟以何種形式存在。人是有限的,藉著不斷的進步讓我們看到,過去多麼有限。比如光的波粒二象性,對一個有經典物理學知識的人來說,光有波動性很好理解,但說光有粒子性就很難認同,因為經典物理學的粒子概念是實体。但引入量子力學理論後,光具有粒子性就是千真萬確了。這就是說人們今天否認的事情,在思維開闊、科技更發達以後,很有可能是真理。千萬不能對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一味否定、嘲笑。科學史上這類例子舉不勝舉。很多人嘲笑“地球是圓的”嘲笑“日心說”。以那些時代的認識水平,確實有理由嘲笑,但輕率嘲笑的人,往往被歷史嘲笑。

  所以剛接觸聖經時,儘管我不信,但一些背景資料,及我的“不否定”觀點,使我認為它是一部有價值、有哲理的“巨著”。全世界有那麼多人相信它,而且許多都是有豐富人生知識,和科學知識的人,它肯定有奧秘。我不了解它,但我不能否定、嘲笑它,我需要學習、思考。

  抱著這樣的態度慢慢學,認真思考,終於我認識到它可能是真的,突破點就是創造論。我一直接受的是進化論,人由猿進化而來,手的勞動使人與動物根本區分開來等等。但是當我想到生命起源時,由無生命的原子,分子經過非常苛刻的條件,形成氨基酸,再由氨基酸形成多太,多太空間疊合形成蛋白質,最後形成某一組織(如胃),再由幾個組織形成一個系統(如消化系統),再由這麼多系統完美地組合成一個人。這麼複雜的過程,在形成的概率上幾乎不可能發生。且世界萬物有那麼多種類,都要經過這麼複雜的進化過程而來,在每一個環節上不能有一點偏差,簡直難以想像須要多少年,又有多少苛刻的條件!再說進化論中的“物競天擇”,在遠古那麼惡劣的生存環境中,為什麼人未“物競天擇”使脖子能360度轉動呢,或腦後長隻眼睛,能更有效地防備背後襲擊呢?為何人或其他動物沒有長頸鹿的長脖子,狗靈敏的鼻子及青蛙的複眼呢?那樣才能更早發現危機,增大生存機會呀。為什麼在自然界占主宰地位的人,並不擁有這些最利於生存的功能,而某種動物卻有這些功能呢?唯一的解釋只有,人和天地萬物都是神創造、安排好的。

  一旦認識到這一點,我們就會發現,聖經上其他的說法都可能是真的。基於聖經的宗教就可能是真理,聖經所描述的神就是真神。

  “時候”已到

  經過那麼多“人”的思維,想通了“人”的問題後,我還是信不起來。儘管我需要信,也知道神是真的,而且聽了一些福音和見証,看到了真正的基督徒家庭,可是我仍無法信一位看不見、摸不著、感受不到的“神”。他離的那麼遠,他和我沒有直接、親密的聯繫,叫我如何去愛他?我甚至覺得他不愛我,否則為什麼讓我活得那麼累、那麼沉重,都快被生活壓垮了?我很苦惱。他們總結出一句話:“時候未到,想信都信不起來,時候到了想不信都不行。”

  我想基督徒朋友怎麼不教我方法呢?這麼完美的一本聖經為什麼沒有教方法呢?我就是信不起來,怎麼辦呢?我禱告,請神幫助我:“如果你是真的,就讓我感受到你的存在吧。我已到了絕路,我非常想信,想接受你,求你引導我,給我指一條生路。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。”禱告了一段時間後,實實在在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上帝的存在,感受到上帝是愛我的。我終於信了。

  “我是一個基督徒”,這感覺真好。□

  作者來自南京,現住美國奧蘭多市。本文由奧蘭多中華教會提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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