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性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無情性

          唐崇懷

  在探討神的屬性時,一般神學常會忽略了聖經啟示中所含蘊神的兩個特別屬性:神的無名性和神的無情性。我們常以為神既然將自己啟示於人,那麼人自然可以完全認識神。殊不知神雖是可認知(knowledgeable)但不是可理解的(incomprehensible)。這就是保羅所說:深哉!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,祂的判斷何其難測,祂的蹤跡何其難尋。(《羅》11:33)

  神的無名性(Apophaticity of God)

  所謂神的無名性乃是指人不能給神命名。聖經中所有神的名字均來自神的自我啟示,並因神在祂的憐憫和恩典中,本著祂俯就的恩慈使祂的無限在人的有限裡被理解。所以當人一認識神時,絕不能將神困在人的理智中,也不能將祂定型在人自以為是的認知中。神的自我啟示並非是神的完全啟示。它只是神讓人對祂的完全,有些稍微的經驗;並在這些微的經驗中,認識自己的微小而能完全歸服在祂的權能下。

  所以說,神在祂的啟示中將自己顯明了,也在祂的啟示中將自己隱藏了。一位越認識神的人就越會看到自己的有限和神的無限,也就更能謙虛的歸服於神。這也就是真信心的功用。

  一位有信心的人只能緊緊的抓住神的應許,信靠神。因為基督徒的信心不是一種知識,乃是一種個人與神的關係。在這種關係中,神不僅是一個位格,更是無限的位格,是不能讓人定型也不能讓人定性的。人不能將祂塑造成有形或無形的偶像。總括來說,人不能為神定名,人只能以神的自我定名來稱呼祂;所以人只能在祂的啟示裡認識祂,沒有啟示就沒有神的知識;即使有了神的啟示,也只是有了神要人認識祂的一些知識。因為隱密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神,惟有明顯啟示的事是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,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(《申》29:29)。所以我們絕不能根據我們的体驗來認識神,也不應以個人經歷來作為信仰根據。

  當神向摩西顯現時,摩西曾對神說: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“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”,他們若問我說“他叫甚麼名字?”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?神對摩西說“我是自有永有的”(《出》3:13∼14)這個回答正顯明了神是無名的,沒有人可以給神下定義,亦沒有人能將神攝取困囿在他的理念中。人的受造性最多能肯定神的所非,不能肯定神的所是。面對神的所“是”,人只能在神的啟示、俯就的慈憐並個人的關係中因認識祂的些微而感贊不已。

  神的無情性(Apatheticity of God)

  所謂神的無情性乃是指神不是也不能被人的行為、動作和感情所操縱,這是神學裡爭辯最多的命題之一。

  當神在荊棘裡向摩西顯現時,摩西想近前看,耶和華神見他過去要看,就從荊棘裡呼叫祂,對他說“不要近前來,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……”(《出》3:1∼5)在一般宗教的經驗中,追求明白神的事是人的本份。人應以各種的心態、動作及方法來親近神明,感動神明。但聖經中很明顯啟示救恩是出於神,神的作為和感情是主動的,是絕對的主動,祂的旨意和諭令都是自由亦是自發的。事情的成就絕不是人的熱誠或作為,乃全在乎耶和華的熱心(《賽》9:7)。神是不動情的,人不應將祂看如巴力假神,希望藉著跳躍、大聲的求告、甚至用刀槍自割自刺、狂呼亂叫才能將祂叫醒。(參《王上》18:26∼29)因祂從起初命定末後的事,祂的旨意不能攔阻。

  其實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差異也就在此,當其他宗教以人本性的操作來換取神明的喜悅或同情時,基督信仰卻明明的指出人乃是因著神的恩典和憐憫,成了神的兒女。更是以兒女的身份來取悅於神。我們的感性、熱心、殷勤、眼淚、禱告和信心絕對不是換取神恩典和憐憫的工具。這些只是對神恩典和呼召的一種必然反應,是神先動了善工,也在聖靈的感動和運作中藉著祂的道成就了這善工。我們只是祂的兒女,在祂恩典的運作中回應祂的意旨,讓祂的榮耀得著稱讚。

  若有人說:在聖經的記載中不是有許多神被人感動的例子嗎?其實若我們細心察看整本聖經的啟示時,我們會發現聖經中啟示的神學系統是以神為中心的,不是以人為中心的。神在祂的憐憫裡以俯就的方法來啟發和教導人,並讓人離開以自己為中心的宗教運作回歸到神的恩召中。

  對一位信徒和聖職人員來說,認定神的無名性和無情性必會使我們在真實中感恩和追求。因為我們能相信神是因祂先呼召了我們;我們能愛祂是因為祂先愛了我們;我們能事奉祂是因祂先揀選了我們。所以當我們進入祂的無限時,我們才會發現我們的微小和不配,因此我們才會更追求祂、認識祂,愛慕祂和事奉祂。這也正是教會神學和教會教育的基礎和導向。所以基督徒絕不能以人本的立場來研討神,更不能以滿足自我的渴慕來追求神。我們只能站在一個蒙恩者的身份來尋求神和享受神。□

  作者為洛杉磯國際神學院院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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